物理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风险评估

物理实验教学中心是学校最重要的实践环节教学基地,是陕西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包含大学物理实验室、基础物理实验室、光电信息实验室、无损检测实验室、微电子实验室、量子光源制备与检测实验室、纳米光催化实验室、微纳光电器件实验室、介电谱实验室等,共有实验室43间,面积3500平方米,工位数828个,为全校37个专业开设公共基础课、公共选修课、专业基础课的课内和单列实验课程,并承担部分院系的专业课的课内和单列实验课程,完成生时数20余万;承担部分院系的专业实践实习和毕业设计教学。为丰富学生课外科技活动,物理实验教学中心还担负起大学生科技活动基地的任务。实验教学中心可以开出物理类实验项目超过328个,每年固定开出的实验项目126个。

针对物理实验教学中心的实际情况,对中心所属实验室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一、超净实验室

物理实验教学中心包含两个超净实验室,一个是千级的微纳光电器件实验室,一个是量子光源制备与检测实验室。

为了保证超净室的仪器使用寿命,使仪器和制得样品的各项技术指标达到相应要求,应做到以下几点:

1. 严格准入制度;

2. 规范管理;

3. 定期对实验室的洁净度进行监测;

4. 定期对所使用的仪器状态和技术指标进行测试;

5. 做好实验室的日常维护工作,定期清洗并更换初效、中效和高效滤网,以保证实验室的洁净度;

6. 不得无故停止运转。

二、强激光辐照

光电信息实验室和量子光源制备与检测实验室均有强激光辐照。其中环形腔钛宝石激光器出射功率最大值达到4W,按照激光安全分级,归为IV级激光,属于高功率激光系统。高功率激光系统易造成人员眼睛损伤、皮肤灼伤、设备损坏,还可能引起火灾等,必须做好风险防控工作。

1. 所有参与实验人员,必须接受激光危害及安全防护的教育和培训;

2. 配备相应防护目镜;

3. 禁止裸眼直视激光光路;

4. 实验间隙不使用激光时,即时遮蔽光路,不得有光从遮蔽处溢出;

5. 光路中所使用器材、遮蔽材料等需经过专业论证,不得有辐射升温和辐射释电等现象;

6. 对于高功率激光和要求输出稳定的激光,光路设计时不得有光回馈。

三、弱光、弱信号探测装置

在光电信息实验室、光栅光谱仪室、量子光源制备与检测实验室、微电子实验室等多个实验室有弱光、弱信号探测装置。不正常使用极易造成设备损坏、寿命减小、精度下降。为保证使用寿命和技术指标,使用时注意以下几点:

1. 使用者要接受培训;

2. 移动和存放时应处于遮蔽状态;

3. 保持在暗环境下使用和存放;

4. 使用时不得使用其它光源照射,不得照相录像;

5. 使用完毕及时关闭电源,并遮蔽光线。

四、化学合成实验、化学试剂及化学废弃物

物理实验教学中心有一个化学材料制备室。化学类实验的可危害程度很高,污染程度也很高,有些实验的可控程度也不好,因而必须严格化学合成实验、化学试剂及化学废弃物的管理工作。

1. 严格准入制度;

2. 严格实验项目立项制度;

3. 规范管理;

4. 每次实验前必须检查洗眼器、淋浴间水流正常;

5. 保证实验时冲水龙头常开;

6. 若化学反应有气体产生,或者有危险、毒物生成,指导老师须全程在场;

7. 化学废弃物、工作服等不得带入公共区域;

8. 不得无故关闭通风设施。

五、高温、高功率设备

物理实验教学中心现有马弗炉等高温高功率设备,使用不当有引起火灾的可能。因此要求使用者遵循以下几点:

1. 使用前须接受培训;

2. 使用期间有人值守;

3. 不得放入易挥发和易燃物等;

4. 周围不得堆放任何物品。

六、冷藏、冷冻、低温设备

1. 冷藏、冷冻设备不得放入与实验无关的生活用品;

2. 低温设备须双人在场方可操作。

七、高压设备、高压容器类

物理实验教学中心的微电子实验室、物理材料制备室、纳米光催化实验室有高压气罐,属于高压容器类设备。高压设备、高压容器类易产生不可控高压气流,冲击设备和人体,造成设备损坏和人体损伤,甚至造成极其严重后果,因此使用高压设备、高压容器类时应严格遵循以下几点:

1. 使用时责任老师须全程在场;

2. 移动或者储藏时应关闭阀门,不得带着减压阀移动或储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