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使用实验室从事科研和创新实验管理条例

研究生、本科生参与科研、毕业设计、课程设计以及各类竞赛需要使用实验室的情况归入本条例。

一、由指导老师填写实验室使用计划书,获准后方可进入实验室从事科研和创新实验工作。

二、学生不能单独在实验室工作,须在指导老师或者实验室管理责任人指导下进行科研和创新实验工作。指导老师负责给学生讲解仪器设备、器材工具、化学试剂等的使用规程和操作要求,并向学生讲解实验室使用的安全卫生条例。

三、学生在实验中所需要的器械、材料、低值耐用品、易耗品等,须由指导老师提出申请,由指导老师签字领取或借用。

四、不得擅自取用实验室内的其他仪器设备、器材工具和材料药品等。

五、爱护实验仪器设备,使用前应弄清操作方法,实验时按规程操作,并做好实验记录。每次实验完后细致检查,不留隐患。

六、保持良好的环境秩序,保持肃静,不大声喧哗,保持实验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

七、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